七、其他公告内容
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 E6500003901001775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1775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水库总库容 5344 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887 米,相应库容4737万立方米,死水位853米,死库容701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 8 兆瓦。工程为Ⅲ等中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导流兼泄洪冲沙洞、引水发电洞、电站厂房等组成。大坝建筑等级为 2 级,泄水建筑物和引水发电系统建筑等级为 3 级,电站厂房、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等级为4级。抗震烈度为8度,大坝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其他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位标准 为2000 年一遇;电站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他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1775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范围: 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已批复的《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有关规范的要求,对工程项目筹建期、施工期及运行期进行环境监测直至通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监测内容包括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生生态、陆生生态、土壤监测等,编制监测方案,开展监测与分析,根据监测结果协助招标人完成整改工作,编制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各项报告,取得验收鉴定书,完成验收备案以及有关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前的其他配合协助的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认证项目应包含本工程要求的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检测项目。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 担任过中型及以上水利枢纽工程环境保护监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2 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学历或学位证书为水利相关专业或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学历或学位证书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含化学、环境工程等)或水利相关专业。
3.投标其他条件:3.1 投标人近 5 年具有中型及以上水利枢纽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工作业绩。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未被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1年04月29日到 2021年05月03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zwfw.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21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zwfw.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1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五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zwfw.xinjiang.gov.cn/TPBidder/)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zwfw.xinjiang.gov.cn/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请登陆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栏目查看相关文件。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53号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36楼 |
联 系 人:张文献 |
联 系 人:申佳、赵清璐 |
电 话:15981703325 |
电 话:1899988469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aobiaog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