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连集团”)、江苏新海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诚集团”)
我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选聘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审计机构”)作为合作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涉及单位
1、新海连集团及其子公司共计14家。 (明细通过链接下载)
2、新海诚集团及其子公司共计6家。(明细通过链接下载)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其他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完成新海连集团、新海诚集团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工作。
三、项目工作要求
1. 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2. 制定合理计划、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为完成审计工作提供合理保证。
3.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事项应明确指出并在纳税调整报告中适当说明。
4. 审计机构发表的纳税调整报告应符合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或其他规定所要求的格式和类型。
四、项目工作相关约束
1. 完成时间:审计机构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于2021年5月14日前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2. 保密要求:审计机构应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本公司信息予以保密,除非:(1)获得本公司授权;(2)法律法规规定;(3)监管机构对本公司行政处罚所实施的调查、听证、复议等程序。
3. 费用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在乙方出具税审报告且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须知:
1、依法办理完善登记手续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税务师事务所,连续运营三年以上;
2、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执业资质和规模;
3、资信良好,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4、响应时间快,服务意识好;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6、招标人公司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六、招标控制价:150000.00元,包括审计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所有费用。
七、报名材料
1、相关收费标准(按招标人分别对每家公司报价);
2、近三年类似的工作业绩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相应资格注册人员)
4、营业执照副本;
5、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备注: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评定方法
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本次招标采用低价中标法,合计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届时与招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4月9日10:00
2、递交方式:报价表盖章密封送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802室。
3、联系人财务部:周先生,报价咨询电话:80328921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