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Ⅰ期项目询价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Ⅰ期项目询价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详细内容:
|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Ⅰ期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核心是采购需求要详实、清晰、明确)
(一)项目概况: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合作区作为深圳唯一的农村区域,正处于城镇化转型的起步阶段,需要结合合作区实际,从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综合性的角度进行改革创新,破解自然资源管理中的难题,为实现合作区“创新发展山水田园新城”的总体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优秀案例调研
一是全面策划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优秀案例系列调研活动(不少于7个优秀试点区域),充分吸收借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二是系统总结调研试点城市在政策实施层面的痛点堵点,精准分析原因及规避措施;三是对比分析优秀案例城市与合作区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环境及客观条件,寻找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的突破口。
(2)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咨询专家组聘请
一是策划成立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咨询专家组,汇聚全国以及地方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相关领域顶级权威专家;二是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学术论坛,邀请专家组成员亲临现场,与合作区改革工作参与人员进行交流互动,针对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痛点堵点问题提供方向指导与技术咨询;三是策划组织多场专家研讨会,对阶段性成果开展评议与论证,提出指导意见,把控改革成果品质。
(3)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方案
总体思路方案将提纲挈领的指导合作区未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重点领域及重点环节,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深刻剖析合作区在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权利制度层面亟待解决的痛点堵点问题;二是创新在合作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以国有土地征收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并存的开发建设模式;三是探索合作区按照规划期实施建设用地总量管控的思路方案;四是突破现有征地瓶颈,优化征地流程;五是探索入市改革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新模式和新机制,让政府、村集体、村民共享入市改革发展红利;六是保障农民住有所居资格,提高宅基地使用效率,缓解合作区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建设用地紧张局面。
(4)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选取
一是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方案,形成试点村改革思路,并完成初步论证;二是根据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近中期土地开发任务、各村土地利用现状及村民意愿等,面向土地征收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宅基地改革分别确定1-2个意向改革试点村;三是启动对试点村重点改革议题的调研论证和改革方向策划,并开展实施试点选择工作。
(5)2021年改革重点研究成果
一是完善优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土地征收实施机制,建立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二是探索合作区按规划期实施建设用地总量管控模式改革。三是编制试点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方案,做好入市收益分配实施保障性工作。四是研究试点村宅基地改革方案,做好后续实施保障性工作。五是研究合作区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初步成果等。
2.服务要求:在合同期限内,指定1位项目负责人,统筹项目工作;同时配置不少于10人的工作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背景和研究经验。团队成员从事专业应为自然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3.服务成果:形成《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优秀试点调研报告》、《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方案》、《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调研报告》、《2021年重点研究报告》等主要成果,组织不少于10名国内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建立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专家组,以及需要代办的其他任务。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起始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款。
首期款: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二期款:成果通过甲方初期成果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第三期款:成果通过区管委会审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组织不少于五人的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2家单位)。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20年4月2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317279381@qq.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三方诚信招标网(http://www.sfcx.cn),在三方诚信招标网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755-22097342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I期项目询价公告.doc
|
文件下载: |
请登录,下载附件!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