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1年中国联通总部网络安全监控指挥中心(SOC)系统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TC210P05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1年中国联通总部网络安全监控指挥中心(SOC)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1.2 招标内容
中国联通总部网络安全监控指挥中心(SOC)主要采购内容:(1)高清视频显示系统、(2)音频扩声系统、(3)视频会议系统、(4)中控系统、(5)配件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金额427.4万元(不含税),482.962(含税)。
交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保修期:终验之日起3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427.4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物资利旧情况:有利旧情况。18台办公台式机为利旧现有设备,厂商在现场考察后可在方案中体现。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投标人所提供的LED大屏的图像控制系统须拥有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加盖制造厂家公章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8年以来1个类似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1个类似项目采购合同(至少包含高清视频显示系统、音频扩声系统、音频会议系统等),所提供的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产品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同时提供甲方合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需要4小时内可送至评审现场)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加盖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的税务登记证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提供税务局网站纳税人状态及资格查询界面纳税情况截图。(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2020年度至少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包含审计机构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缺少以上任意一页视为未提供。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2.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要求各投标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
2.9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成熟的服务能力,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0日内完成相应的业务运营支撑(安装、调试、设备正常运行、采购人验收合格),如单方原因逾期不能完成,中标人按合同成交采购金额的30%支付罚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投标申请,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5)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期采购。处于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6)本项目旨在寻源采购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严禁各应答供应商借产品名义与产品厂家提前锁定该项目,导致其他供应商不能投标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产品厂家和应答厂家均纳入中国联通黑名单,禁入期内禁止参与中国联通所有采购项目。)
(7)视频显示屏幕点距≤P1.26。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23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28日16时00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须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
(2)本项目仅支持联通沃支付进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3)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
注: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www.cuecp.cn,联系电话:010-66259556,邮件地址:jiangt14@chinaunicom.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 10日 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10层开标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 10日 9 时30分。
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及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为准,如纸质报价与电子U盘中报价不一致,以纸质报价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3.1投标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5.1要求的地点递交纸质报价应答文件及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
5.3.2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如纸质报价与电子U盘中报价不一致,以纸质报价为准。
5.3.3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 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本网站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6259556,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A-1601。(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本网站(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 100033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 刁先生 联 系 人:陈嘉元、唐婷、许洁、王雪菲、孙勇、刘振宇、刘洋、朱宏波、王巍
电 话: 010-66259395 电 话: 18610046799
传 真: / 传 真: 010—6211068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henjiayuan@cntcitc.com.cn
网 址: www.chinaunicom.com.cn 网 址: www.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 / 账 号: 0200049619200362296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