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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贺州市人民医院超高清鼻内镜系统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贺州市人民医院超高清鼻内镜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HZZC2021-C1-000094-GDZ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佰柒拾捌万元整(¥1780000.00)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超高清鼻内镜系统一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自行登录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网上在线获取
方式: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确定参与项目竞标者,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使用费(不含图纸费)人民币300.00元/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否则不予接受《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 4楼)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
时间:2021年4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 4楼)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品目,予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属于非强制采购的品目,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实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竞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保险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磋商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日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采购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否则做否决磋商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竞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竞标截止日前于开标现场查验磋商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或转账(电汇)底单原件(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装入《响应文件》),否则做否决磋商处理。
账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45009010008838888
备注:对风险较低、规模较小的采购项目,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以竞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磋商报名时该竞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竞标人须在转账底单空白处备注所竞标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竞标人未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的,将被视为无法判定其所投标项目,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废标)处理。
已交纳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竞标人须自行联系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卢福行,0774-5038195)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7.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7.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5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传真:0774-5135553
7.6备注:
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正式供应商的竞标人可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西约街150号
联系方式:0774-5271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村城东新区太安路B地块128号4楼
联系方式:0774-5038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福行
电 话:0774-5038195
采购人:贺州市人民医院(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