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公租房及配套设施监理项目
补遗书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前附表做以下调整:
- 将2.2.4(1)“企业资质”修改为:具有房屋建设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得5分,具有房屋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6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得7分。本项满分7分。
- 将2.2.4(1)“企业业绩”修改为:2017年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类似项目业绩(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得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2分,本项满分4分。
3、将2.2.4(1)“企业技术负责人”修改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得 4 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2 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
4、将2.2.4(1)“监理人员机构”修改为:(1)建筑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得 3 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1分。 本项满分 4 分。(2)安全专监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得3分;本项满分3分。(3)弱电专监1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2分。 (4)土建造价专监1名: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得3分。本项满分3分。 (5)配备监理员2名:具有监理从业人员资格得3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
5、开标时间顺延至2021年4月30日,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西华师范大学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