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计量器具检定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计量器具检定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614SY210151)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诚邀营口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有限公司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计量器具检定 2.服务内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计量器具检定,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服务地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 4. 服务期限:2021-2023年度,具体以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5. 资金企业自筹 6.本项目共为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本次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无税务等方面不良记录,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服务能力,具备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谈判当日。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被2018年起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和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载入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的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三、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健康里3号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受邀请供应商可凭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及回执(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于即日起至2021年4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1.参与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的供应商应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21年4月13日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 3.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09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递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09室。递交截止时间后送到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20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417-3502782
采购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项目联系人:陈晨、隋勇 联系电话:024-22503578 传 真:024-225036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80262210001 邮 箱:syzbsc@163.com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