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2021-2023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兴市2021-2023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5 月 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XS20210426296
2.项目名称:泰兴市2021-2023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每亩1.2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具体核查数量由泰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根据省局下达指标确定)
5.最高限价:每亩1.2元
6.采购需求: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开始开展核查工作,每年夏、秋两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7.付款方式:完成每年两季的核查任务,出具正式核查报告后拨付当期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30日起,2021年5月1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30分。
2.地点: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现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1年5月26日9:30时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开标五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11 日17:30时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发至邮箱:446058879@qq.com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海信办公室。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公告: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6、疫情防控阶段,为有效遏制新冠病毒的扩散蔓延,请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项目投标人员提前注册“健康码”(更新日期必须是开标当天),且健康码状态为绿色方可进入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大楼。
(2)请各投标单位拟派的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自觉做好防疫防护措施,积极配合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开标现场请勿摘除口罩,人员之间保持距离,开标结束后不逗留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址:泰兴市济川北路28号
联系方式: 0523-87657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江苏海信办公室
联系方式:0523-87766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孙先生
联系方式: 0523-87657995
项目联系人: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523-87766517
参考格式:
投标确认函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泰兴市2021-2023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编号:TXS20210426296)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投标联系人: ,
手机: ,
传真: ,
邮箱: 。
法人公章:
日 期:2021年5月11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邮 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招标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