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档案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7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金市财政,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项目的跟踪审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苍松路以南、甬水桥路以西,市委党校旧址南侧。 工程概况:占地面积约 34.2 亩(228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75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61800 平方米,主要包括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管理用房、附属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 13900 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工程建安造价约7.44 亿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含清单控制价审核、概算审核、预结算审核、结算编制、财务决算。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质量要求:要求结算编审准确,误差率小于±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89289869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联系人:周立颖 潘萍霞 李宪 电 话:0574-87298907 邮 箱:246821240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