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地表采选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产业 【2018】3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银行借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有资金30%,银行借款70%。招标人为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地表采选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18】1077号、川发改政策函【2018】3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091901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1建设地点:阿坝州金川县;
2.2建设规模: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年开采锂辉石矿105万吨,年产锂辉石精矿17万吨,同步建设采矿、选矿、辅助、生产、公用系统、办公等设施,配套建设尾矿填充系统,干堆尾渣库448.8万立方米。选矿厂处理矿石规模为4200t/d,选厂年工作250天,排产服务年限32年。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勘察;
2.3.2完成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编制竣工图;
2.3.3设备及管道、电气、仪表(含自动化系统)等所有主辅材料采购(不包含发包人提供的设备);
2.3.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2.3.5单机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配合带负荷联动试车等工作,以及工程项目管理、资料归档、竣工试验、人员培训、质保期内消缺等全过程工作。
具体项目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附表。
2.4标段划分:本次地表采选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分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412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工艺技术、设备材料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2.6.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6.3整体工程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评、环评、职评等要求。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10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或在建的1个有色金属矿山选矿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有色金属矿山工程总承包(必须含选矿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2)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 14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5月 7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阿坝州金川县
邮 编:624100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8-86702039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都中心二期1栋4单元2704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028-83226053
传 真: 028-85136815
2021年 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