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港镇培根村骨灰盒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启东市吕四港镇培根村村民委员会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吕四港镇培根村骨灰盒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货物清单采购最高限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mm) | 数量 (个) | 单价限价(元/个) | 合计 (元) |
1 | 骨灰盒 | 1、木材: 标准名称:小黑檀(姜饼木)英文名称:MA 标准名称:绿柄桑 英文名称:Iroko 2、油漆漆面:聚酯漆 3、外包尺寸(mm):338*260*240 内部容积:285*207*142 4、板材厚度(mm):19 5、工艺:上口、小盖、底板接口皆可看到榫卯,使用胶水为红木胶。 6、产品内部:为保持产品内部木材原有香味所以盒子内部不做油漆。采用黄布覆盖。 7、产品外部:盒子第一遍泡“底得宝”底漆、再补洞、批灰、打灰沙、随后盒子挂箱一遍。再补润、打240号砂纸、再喷一遍底漆、再补洞、再喷一遍底漆。打320号砂纸,上颜色、修色、再喷中漆两遍,再打漆面,随后再修补小瑕疵,最后喷面漆、晾干,然后验收包装,出厂。总共经过七遍油漆工艺。 | 2000 | 308 | 616000 |
说明: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壹万陆仟元整,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写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询价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清单、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
2)报价表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任何少报、漏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投标人在清单报价表中投报的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4)本次询价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人的成交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单价报价包含货物运输、装卸、上楼、搬运、安装、调试、使用、培训、运输保险、验收、检测、税金、售后质保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本项目单价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
5)招标人设定了项目投标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最高限价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吕四港镇培根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8605130181
代理单位: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海丹
联系电话:0513-68039918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4)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6)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4月12日上午09:00—09:30送至启东市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盈港市场三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09:30时。
5、报价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三、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清单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 质保、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两年,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必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4小时内负责修复。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所有报价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应商承诺执行(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询价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4. 交货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培根村(具体地点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内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毕。若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且未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延误原因,又无正当理由的,每推迟一天罚2000元,推迟7天及以上的则采购单位有权罚没所有履约保证金。
6、供货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7.验收要求:中标人在货物进场时,应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中标人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招标人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在所有货物中随机抽取样品后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退、换货物,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 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利息不计)。
四、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签订合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者中标。(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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