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会理市白云宫至新桥(G108过境路)路段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会理市白云宫至新桥(G108过境路)路段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会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会理发改基【2025】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会理市城市管理局 ,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会理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会理市发展的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会理发改基【2025】6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会理市465省道与108国道交叉口白云宫起至245国道及顺城东路交接处新桥止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设计范围为465省道与108国道交叉口白云宫起至245国道及顺城东路交接处新桥止,总长度12公里,内容为新增道路排水沟工程5500米,新增雨水口200个,修复雨水口166个,新增人行道6878米、路灯105盏等。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施工130日历天,设计2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2.6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4)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28日 开始登陆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6月17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备份文件,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会理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 四川省会理县金带路39号
邮 编: 615100
联 系 人: 罗老师
电 话: 1834968269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238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费先生
电 话: 028-8416354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5月2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