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小学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 2.建设地点:济南市长清区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B地块以西,平安北路以南,规划路以东。 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1929.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34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6.39平方米。 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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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装饰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招标人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招标人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 9 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9家参加投标。
9家时数量组成:AAA 投标人比例≥55%、AA 投标人比例≤30%、A 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
注:①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平台(网址http://60.208.94.130:81/xypjqy)”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③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详见招标文件 |
七、其他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网站相关媒体上发布。 |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04月20日前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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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6日 - 2021年0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