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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平桂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由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桂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立项的批复(贺平发改审【2020】203号)》、《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批准变更平桂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业主的函(贺平发改投资【2021】6号)》和《平桂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020-451103-47-01-06084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出资比例待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补充变更或优化设计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的物”
招标项目名称:平桂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PGZJZB2021设字05号
建设规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0767.56㎡,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8467.6㎡。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结构为框架,建筑限高:不高于36米,包括住宅、商铺、配套用房及地下停车场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观音岩路与希望东路交汇处东北侧30767.5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招标范围“标的物”: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补充变更或优化设计等)。
合同估算价:暂估约(人民币:大写)伍佰壹拾贰万叁仟肆佰元整(¥5123400.00)。(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作为计费依据,建安工程费以经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工程造价为准,财政投资评审结果未确定前以人民币29090.00万元计,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0计;浮动系数按-35﹪计)。
《项目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合同》“标的物”服务对象施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或澄清或修订)函(稿)》送其审核。
包含常规设计服务期为:77日历日。各节点设计任务期限如下载列:
具体要求时间为: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21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②方案设计经相关部门批准后21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③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准后3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财务要求:须持有2017-2019年度(注:对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标日不足要求年数的投标人,只需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须含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4诚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载列的任意情形。
(1)投标人为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或其拟派往(委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或其拟派往(委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dn4.gxzjt.gov.cn:1141/WebInfo/Default.aspx)”的查询结果为准)。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如下表载列:
岗位
| 人数
| 持证上岗专业要求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1名
| ◆持证要求: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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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负责人
| 1名
| ◆持证要求: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
总计
| 2名
| 本表格上述“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否则视其人员配备不合理,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处理。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0日15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之日起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并通过审查之日起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之日起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项目工程结算经第三方机构审定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剩余部分(设计费总额的10%)设计费。
9.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
无
11.1交易服务单位
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11.2监督部门
名称: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贸易大厦E座3楼
联系电话:07748838617
11.3.招标人
名称: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老乡家园6号楼4号门面
邮编:542899
联系人:曾颖
电话:07748839008
电子邮箱:1339011254@qq.com
11.4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电话/传真:07745137829、19977478577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21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