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外高桥集团(启东)产业园有限公司 44#地块室外总体消防管线维修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外高桥集团(启东)产业园有限公司 44#地块室外总体消防管线维修工程(项目名称)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外高桥集团(启东)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滨海工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人民币100万元。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05月,竣工日期:2021 年07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启东市外高桥集团(启东)产业园有限公司 44#地块室外总体消防管线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的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3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且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者至投标截止日仍在处理期内的。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 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 月20 日 17时 00分至 2021年 4月30日9时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各投标申请人须于 2021年 4 月30 日9时30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 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 等活动。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为人民币 25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