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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金湖县人民医院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湖县人民医院雨污排水系统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雨污排水系统整治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项目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院内。 3、整治期限:60日历天(自甲方通知进场日期之日起)。 4、质量要求:合格(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5、采购预算价:19.0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超过该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磋商公告发布信息: 公告发布地址:金湖县人民医院网站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费:100元 3、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将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营业执照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 、邮箱:109265313@、电话:15195320760,代理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发放磋商文件。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磋商文件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2、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邮箱:109265313@、电话:15195320760。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5月5日下午14: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2年5月5日下午14:30;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磋商地点:金湖县人民路130-16号207室(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沈主任联系电话:18915199105; (2)磋商现场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195320760; (3)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195320760;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递交方式:现金,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具体缴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4条。 十、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作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金湖县人民医院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附: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将参与项目的投标,现已在金湖县人民医院网站查看磋商公告,特发函确认,请将磋商文件发至我单位邮箱:。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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