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放生坝片区安置还房项目(项目名称)投融资建设
B-4-3地块二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有关本项目提问内容详见本项目“答疑书01号”。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1年04月20日10时30分”修改为:2021年04月23日09时30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简阳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7日
简阳市放生坝片区安置还房项目(项目名称)投融资建设
B-4-3地块二标段
答疑01号
至各投标人:
现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相关内容答疑如下,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下列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内容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为不允许,而在专用合同条款“3.5.1.1承包人需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施工进行分包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分包单位,并将其施工资质、专业施工能力等情况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同意,”和“3.5.1.2承包人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及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此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答:“按专用条款执行”。
提问内容2:招标清单“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中给定了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及基准单价(元),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要求自主报价,难以避免与此表给定的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一致,且投标人报价只需报出投标单价(元),无需给定基准单价(元)。请问此表是否仅作为招标基准单价的公示,投标报价时无需与此表对应的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保持一致,只需按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要求自主对各材料做出投标单价(元)即可?
答: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相关内容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可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提问内容3:工程量清单总说明里的工程范围“本次设计为5#~11#楼、13~14#楼、地下室二标段及总平二标段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暖通的施工图设计。本工程涉及轻质墙板、干挂石材、金属屋面及门窗工程部分由专业厂家进行二次设计,并经设计院认可后方能生产安装。二次装修设计经业主确认后,且对装修荷载、设备消防要求等内容经设计方确认后,方可实施。本工程户内及公共部分的装修需做专门的精装深化,本次设计仅作控制设计。室外景观及天然气工程及住宅部分的室内装修等另行委托相关专业单位设计”与公布的施工图对应的范围不一致,请明确本次招标是否包含二次深化装修的内容?
答:本工程招标工程范围: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其配套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为准。
提问内容4:专用合同条款3.5.1.1“由于承包人施工资质限制、行业管理规定和工艺要求等因素,涉铁、涉高、涉水、涉强电、涉气等工程可由发包人另行委托相关单位组织施工。”本工程自来水、天然气是否是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施工?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施工的建设费用是否需要承包人融资?
答:“施工资质限制、行业管理规定限制部分另行委托,费用需要承包人融资”。
提问内容5:招标公告3.1.2(1)和3.2条,针对联合体投标和融资单位资格进行了描述。若联合体中融资单位具备同等施工资质是否也能成为施工责任主体之一?
答:不能。
提问内容6:合同协议书6.2.2“前期费用(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征地拆迁费,即土地征用费、管线迁改费等)”与1.3.2“前期费用(包括征地拆迁、临时设施、杆管线迁改等费用)”描述不一致,请明确前期费用所包括的具体内容?明确前期费用具体金额?前期费用的用款需求通知书上是否载明到账时间及比例?
答:“按合同协议书6.2.2执行”。
提问内容7:合同协议书1.3.3“以后各次还款以承包人实际到指定账户的金额扣除已偿还部分的建安工程费余额为基数,融资年利率?%计息(用于工程建安不超7.9%/年,用于前期费用不超过8.9%/年),并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请问:“扣除已偿还部分的建安工程费”是否是指扣除前期费用的融资本金,请予以明确?
答:“建安工程费和前期费用已分别说明”。
提问内容8:专用合同条款14.1.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根据需要进行核实,过控单位应在接到结算资料90天内给予初审意见。双方无异议后,送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由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此条未明确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的具体时间,请予以明确?
答:6个月。
提问内容9:专用合同条款12.2工程款支付条款里已约定了质保金3%的扣除及支付方式,合同协议书1.3.4融资本金和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条款里也涉及了质量保证金扣除事项。本项目为融建项目,质保金应与融资本金无关,请予以明确?
答:“根据发包人的用款需求通知书确定”。
提问内容10:专用合同条款12.3.5“还款担保:简阳市政府平台公司(公司名称)(资产评级2A及以上)为发包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提供责任担保,不负责承包人的融资担保。”请明确在项目中标后,是否由发包方、承包方、担保方签订三方担保协议?
答:根据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
提问内容11: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发包人对融资本金、资金占用费、工程尾款(审计造价27%)逾期支付相关违约责任。
答:按签订合同约定执行。
提问内容12:承包人资金占用收益收取是否提供发票?明确开具发票的行业类型?若提供发票,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税款。
答: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类型应是利息等与资金占用相关的类型,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税款。
提问内容1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中“在承包人融资资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由承包人提出申请(承包人每月25号上报计量相关资料,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监理审核时间不超过7日,业主和过控单位审核时间各不超过5日),并出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及上一期支农民工工资凭证,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造价的70%按月分期申请支付进度款,进度款的支付应由项目监理、过控单位(如有)、发包人等有关部门审核,按发包人及上级部门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当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到合同金额的80%时不再支付,待工程审计完成后,承包人提出申请30日内(含30日),支付到审计结果金额97%,……”因工程竣工后付至工程造价的70%,审计完成后再付至审计结果金额的97%,而总承包单位需办理分包结算,如审计时间过长会增加总承包单位垫资时间,是否能对审计期间计息进行约定?
答:“不计息”。
提问内容14:采用2015《四川省房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和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文执行。是否可以改成:简阳市放生坝片区安置还房项目承包计价方式:采用2020《四川省房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和川建造价发(2020)315号文执行。
答: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执行。
提问内容15:平台公司做担保是否签订担保协议,仅是责任担保,若出现款项逾期支付担保不兑现怎么处置?
答:按签订合同约定执行。
提问内容16:政府审计完后支付工程尾款的资金是否需要承包人融资?
答:“根据发包人的用款需求通知书确定”。
招标人:简阳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