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龙-2025-6-6竞价公告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贫瘦煤
2. 采购数量:30,000吨
3. 交货地点: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火龙镇龙岗电厂
4. 交货日期:2025-06-11 至 2025-06-18
5. 运输方式:其他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1.结算方式:买受人按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全部供煤矿点低位发热量、干燥基全硫、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加权平均合并结算。干燥基全硫、干燥无灰基挥发份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项考核;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出具结算单据,出卖人开具13%增值税发票。2.出卖人煤炭到厂验收合格及票据齐全后,买受人七个工作日向出卖人出具结算单。3.付款方式: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使用信用证的供应商可以享受次月付款待遇,但结算价格下调2.0元/吨。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同时和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大唐燃料电子采购平台两方服务协议,及时向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缴纳竞价服务费1元/吨,出卖人必须在提供缴纳服务费的凭据后(需备注: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服务费),买受人可办理结算业务。5.投标前需向许昌龙岗公司缴纳竞价保证金2万元和履约保证金5万元,否则视为投标无效。6.清洁运输比例必须达到80%,不足时结算价格下调0.2元/百大卡。如遇地方环保管控造成车辆无法按时进厂的,双方互不追究因此产生的损失。使用许昌龙岗公司火车自备车时,结算价格下调5元/吨。如使用汽车运输,煤源在禹州本地的供应商,在相同情况下需优先使用电厂两乡车队。。
10. 是否含税:含税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06-11 15:14:10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许昌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八、备注
1.煤质异常时参照《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煤质监督及异常处理办法》执行,其中处理规定如下:机采样与抽查样偏差(千卡/千克)加权系数(机械采样:抽查样)抽查样低于机采样200-300(不含)时2:1抽查样低于机采样300-500(不含)时1:1抽查样低于机采样500时 0:12.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
十、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