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1/18-CL-1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各项目所在地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技改项目2021年生产物资类班车第4批-潍坊、章丘2个电厂液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技改;招标人为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1/18-CL-1201 |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脱硝用液氨采购 | 脱硝用液氨采购 | 500 |
CHDTDZ071/18-CL-1202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脱硝液氨采购 | 2021年7月至10月脱硝用消耗性液氨采购,预计2000吨。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脱硝用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应具有液氨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 2 项国内 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液氨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量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9.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脱硝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应在1000万元以上。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6.投标人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中必须有氨。
7.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的,提供上述与之合作的生产企业证件复印件。
8.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的专业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合同)。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应至少有3项已完成的发电厂液氨供应销售业绩,业绩清单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供货量、合同内容、招标方工程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4-27 14:00到2021-05-10 20: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27 14:00到2021-05-10 20: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CA数字证书申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申请”,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操作弃标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5-18 09:0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 2021-05-18 09:00。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采购监督处。
招标监督投诉受理邮箱:zhaobiaojiandu@chd.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鹤飞
电 话:0531-67716263
电子邮件:xhf23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杨海
电 话:010-83565840
电子邮件:yanghai@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