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分散采购询价:
说明: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9.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二、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2015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独立承担过区(县)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类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和通过评审的评审意见);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从事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出版费、方案编制费、资料收集、专家论证、成果验收、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给付。
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计取,低于2100元的按2100元收取)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立项。
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4、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提交成果,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513-69813842
地址:启东市建新路24号
咨询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海艳
联系电话:0513-83106618
联系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10号(景都大厦三楼)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须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提供原件备查);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须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及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9)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0)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注意: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资料还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04月16日下午14:00 - 14:30 密封送至启东市建新路24号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询价公告资料费1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6.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100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以现金或银行汇票形式提交(不接收其他形式),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
账号:3206267001201000000869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询价公告而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无效报价文件不予参加评审。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返还(不计息)。
四、商务部分要求:
1.服务内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等,结合启东市实际情况,编制启东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方案。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2.具体工作要求:
(1)开展林地现状资源调查,确定规划基础数据
综合分析启东市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成果、最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以及相关林业专项调查成果,开展林地补充调查,进行分类梳理,确定此次规划的现状底数底图,包括反映林地现状与结构的地类、权属、森林类别、林地质量等级等数据,反映森林现状及结构的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起源、林种等数据,作为此次规划的基础数据。
(2)规划编制
①现状分析与评价
评价上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情况,分析林地资源环境禀赋特点,识别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从数量、质量、布局、结构、效率等方面,评估林地保护利用现状问题和风险挑战。
②明确目标与布局
明确本行政区域的规划目标,提出对应的规划任务,进一步落实、纠错和完善,梳理指标差异情况,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总体格局。
③全面保护林地
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林地分类、分级管理,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提出确保林地保有量的措施及相应工程。
④合理利用林地
按照科学用地、因地制宜、适地适策、地尽其力的原则,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方向、措施及相应工程。
⑤治理体系与重大工程
提出完善林地治理体系和提升林地治理能力的相关措施,明确布局要求和重点工程安排;确定生态修复、节约用地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布局。
⑥保障措施
提出规划实施的组织、政策、制度、技术等保障措施。
3.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必须满足市、省、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规范,服务内容包括规划协调、专家评审、规划审查及政府批准等程序。
4.服务期限:项目成果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具体以省林业局要求提交时间为准)。
5.服务地点:启东市。
6.提交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图集、规划附表及专题研究报告等其他材料。
(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按要求完成,包括以下内容:前言、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现状分析评价、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林地总体格局、全面保护林地、合理利用林地、重点工程规划、规划监测与监督管理、规划实施保障。在维持以上内容的基础上,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相关内容。
(2)规划说明
规划说明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应用的主要参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规划编制背景、规划编制工作过程、规划编制主要数据说明、林地供需分析、主要指标分解说明、林地分区说明、林地分级说明、与相关规划协调衔接说明、规划成果报批过程中审查意见修改情况的说明。
(3)规划图集
包括林地与三条控制线的位置关系图、林地现状图、林地结构图、林地结构规划图、林地保护等级现状图、林地保护等级规划图、林地功能分区布局图等。
(4)规划附表
规划附表包括林地面积规划统计表、森林面积蓄积规划统计表、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规划统计表、林地生产力规划统计表、林地保护等级面积统计表等。
7.工作要求:
(1)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
(2)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8.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最终成果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正式批准后无息返还。
五、报价文件的无效情形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文件:
1.报价文件未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报价文件未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3. 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印章的;
4.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
6.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
7. 询价公告明确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
8.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超过最高限价的。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五。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成果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正式批准后一次性付清。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4月12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分散采购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价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报价单位地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