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所属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电煤进行电子专场交易,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21年4月9日14:00-15:00。
二、交易资格
(一)煤矿、洗煤厂或与煤炭生产企业有参控股关系的经营性公司。
(二)参加交易的供应商必须为内蒙古当地注册企业。
三、成交规则
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摇签确定”的原则
四、煤炭质量标准(表一)
采购 单位 | 煤种 | 低位发热量 (Kcal/kg) | 全水 (%) | 灰分 (%) | 全硫(%) | 粒度(mm) | 灰熔点(℃)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 | 烟煤-煨煤1号 | 4000 | <28 | <30 | ≤1.4 | 0-50 | ≥1160 |
五、2021年4月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采购煤交易煤种、采购量及拦标价:
2021年4月份拦标价及采购量(表二)
标段 | 交货 地点 | 煤种 | 拦标价 (元/吨) | 最小提报量(万吨) | 最大提报量(万吨) | 采购量 (万吨) | 运输方式 |
Qnet4000/Std1.4% | 老厂煤场 | 烟煤-煨煤1号 | 355 | ≥1 | ≤5 | 5 | 汽运 |
备注:备注:1、结算依据以电厂化验结果为准。2、汽车运输交货方式为到厂交货,拦标价为一票到厂含税价。
六、要求
(一)每日供煤量按电厂实际需求为准。
(二)合同执行期内,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调整价格。
(三)交易商需缴纳保证金(汇款附言标明投标报单编号),保证金为:烟煤-煨煤1号(老厂煤场)30万元;交易商需在2021年4月9日11:00之前缴纳保证金。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银行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
开户行:建行包头分行营业室
账号:15001716681052511201
纳税人识别号:9115020377224817XK
地址电话:包头市昆区包钢厂区院内 0472-2172140
缴纳保证金时需备注煤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入厂运煤车辆需随车携带当日有效煤管票。
(五)煤质质价考核、兑现率考核办法详见合同模板。
(六)保证金详见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线上招标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
(七)在供供应商连续参与招标也可用等额的未支付煤款部分作为保证金。
(八)单一煤种三家及三家以上供应商投标为中标,低于三家供应商投标采取议标方式,议标供应商需在4月9日17:00前提交供货确认函和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议标数量×0.2元/吨),否则视为不接受议标。中标和接受议标的均属于成交。
(九)中标结果在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后,中标供应商需在4月9日17:00前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成交数量×0.2元/吨)。
(十)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国能互通内蒙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鄂尔多斯市天骄路支行
账号:15050168664600000090
缴纳服务费需备注煤种和数量。
(十一)成交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数量×成交价格×5%,单笔最多30万元)。
1.交易商选择弃标。
2.交易商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交易服务费。
3.电煤供应宽松时期连续5天或供应紧张时期连续3天不按发电企业调运要求供应的。
(十二) 履约期限内,若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兑现率低于90%(不含90%)的,从最终结算煤款金额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单合同最大30万元),若结算煤款金额不足合同总金额的5%,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三)由电厂收取保证金,并由电厂负责管理。
(十四)保证金在中标或议标成功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其它
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商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报价作废。如交易商违法,以法律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
八、合同履约执行期
2021年4月份合同期:从2021年4月10日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