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11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投标人2021年全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开标前1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人2021年5月至开标前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投标人2021年5月至开标前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特殊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9)投标人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平台”登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时间:2022年05月30日至2022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