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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滨海县通惠燃气2021年一期市政中压燃气管材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滨海县通惠燃气2021年一期市政中压燃气管材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4-27
详细内容:

一、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输配二期输配管网(中压)主材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通惠燃气2021年一期市政中压燃气管材采购项目,具体货物、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的数量及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3.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

4.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起免费无条件维保不少于30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在保修期内所需的材料、人工费等费用,保修时招标人不再支付此项费用。

6.质量标准:合格。

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93.847805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燃气聚乙烯(PE)管道的制造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①老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包含A2级聚乙烯(PE)燃气管材、A1级聚乙烯燃气管件】或②新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压力管道管件(聚乙烯)、压力管道管子B级(聚乙烯)】(2019年5月31日后取得的新证)。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过程中已产生的一切费用不予结算,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

六、付款方式

1、如不需送检,付款方式为:产品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后,甲方在完成初步验收并签字确认收到产品,且收到乙方提交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已到产品总价的60%作为首期款,6个月内再次支付乙方已收到产品总价的30%,剩余10%作为保修金自交货日起一年期满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之前已经提交了全部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提交付款通知)付清。

甲方初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产品金额已占到产品总价10%(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一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货物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货物税率为13%)*(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2、如需送检,付款方式为: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并签收产品后,付款前认为需要对产品进一步质量检测的,应当在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由甲方委托相关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经检测合格的产品,甲方应当在自检测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已到合格产品总价60%货款, 6个月内再次支付乙方已收到产品总价的30%货款,余下的10%作为保修金在检测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满且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之前已经提交了全部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提交付款通知)付清。(如不能提供(货物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货物税率为13%)*(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委托相关质量检测机构鉴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在得知检测不合格之日起10日内收回已经交付的不合格产品,否则其毁损、灭失、被盗等所有一切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不合格产品金额占该批次合同产品总价10%(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注: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货物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货物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货物税率为1+13 %)*(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七、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4月26日起。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NWG7FolST8LpbTfpP8BNg提取码:hnge)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夏琪手机号码:13901952525)。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账号:3209222601201000321810,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手续,以确保招标文件费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招标文件费用一律无效。

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公司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19日15时00分00秒。

2.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824641107@qq.com

九、发布

(评分标准请详见滨海县人民政府网)

十、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渊 联系电话:1518923582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琪联系电话:13901952525

联系人:薄志尚联系电话:18914639009

电 子 邮 件:824641107@qq.com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附件一: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满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部分(62分)

报价(62分)

(1)有效投标报价:指经招标文件初审通过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

(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2分;

(4)其余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2分。

2

商务部分(15分)

信誉(4分)

所投本项目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资信等级证书(或信用等级证书),有1个得1分,最多得4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均须在有效期范围,且发证机关网站未公布为暂停状态方可有效)上述证书须提供扫描件,其中1-4项还需附查询网址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认证证书查询官网“国家认监委官网”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业绩(6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的时间为准销售管材业绩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每有一项2分,最多得6分。【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如提供的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指标的,须另提供项目发包方出具的相关证明)】。

服务(5分)

(1)在盐城、淮安、连云港任一区域范围内设仓储场地的得3分(投标时须提供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扫描件作为依据)。若中标后合同履约期间在盐城、淮安、连云港任一区域范围内设定仓储场地的得2分(以投标人在附件5:投标人承诺的服务条款中承诺为准,如在合同履约期结束后,还未设有仓储场地的,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提供其他服务承诺的得1-2分。(如对管材检测的承诺、对维修服务的承诺、对质保期的承诺、对培训服务的承诺、对应急服务响应时间的承诺等,以投标人在附件5:投标人承诺的服务条款中其他服务承诺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

3

技术部分(23分)

术能力(7

(1)管材、管件生产,均采用全封闭干燥系统各1分。

共2分。

(2)管材生产设备均配备在线超声波侧厚检测系统2分。

(3)投标企业管件生产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可实时监控管理注塑机运行中注塑工艺情况2分。

(4)投标企业同时具备管材、管件、阀门生产能力1分。以报价清单内品牌为准。

(5)投标企业承诺中标后甲方可自由调配采购内容1分。

由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提供相关资料,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存在差异,有权追究责任。

实验室检测能力(1分)

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国家认可证书1分。以提供证书扫描件为准。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4分)

投标人对本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从原料进场到成品出厂各个环节涉及到的检测项目进行全面、简要、精炼的描述(描述应包含检测项目、检验批、抽样比率等内容)并提供相关资料。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检测描述及资料进行横向对比评估,1-4分酌情评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检测过程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的生产过程检测与投标文件存在偏差,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可追溯(2分)

(1)PE燃气管材采用激光打标技术或热模烫印等永久性标识,生产时间可追溯到年月日时分加1分。不符合不加分。

(2)PE燃气管件采用激光打标技术或热模烫印等永久性标识可追溯到产品生产批次加1分,不符合不分。

技术实力(9分)

(1)投标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2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1分。

(2)投标企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2分。

(3)投标企业参与过与投标产品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起草的2分。

(4)2015年1月1日后(以发证日期为准)获得相应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有一项得0.5分,最高2分。

备注: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元。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该单位总得分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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