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德字果蔬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根据启东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德字果蔬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农业机械小麦、水稻收割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需求:启东市德字果蔬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农业机械小麦、水稻收割(含田间运输)、水稻、小麦种植、铧犁、旋耕、平整、施肥、打农药;水稻、小麦烘干;稻子、麦子出售时装车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为合作社自筹。
三、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伍万零玖佰元整(750900元),服务费报价单价及合价超过(或等于)相应的最高限价的单价及总价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种类 | 服务名称 | 最高限价 单价 | 数量 | 合价(元) |
水稻 | 收割(含田间运输) | 60元/亩 | 800亩 | 276000 |
铧犁 | 30元/亩 |
旋耕 | 40元/亩 |
平整 | 30元/亩 |
机插秧(含育秧,不含种子) | 185元/亩 |
打农药、施肥(共10次) | 15元/亩 | 800亩 | 120000 |
烘干、装车 | 170元/吨 | 420吨 | 71400 |
小麦 | 收割(含田间运输) | 60元/亩 | 800亩 | 140000 |
铧犁 | 35元/亩 |
旋耕 | 40元/亩 |
机械直播 | 35元/亩 |
开沟 | 5元/亩 |
打农药、施肥(共7次) | 15元/亩 | 800亩 | 84000 |
烘干、装车 | 170元/吨 | 350吨 | 59500 |
最高限价总价 | 750900元 |
备注:
1.上述水稻、小麦的服务数量为询价时暂定数量,实际过程中,水稻、小麦的服务数量以采购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2.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单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
3.小麦、水稻收割前如出现倒伏现象,以收割中标单价的基础上每亩增加15元;结算时按收割中标单价的基础上每亩增加15元*实际倒伏面积计算。
4.本项目中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下的烘干房距离农作物地点不得超过20公里,超过20公里范围外的烘干房无投标资格。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承接本项目的业务能力;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包含农业机械等相关服务经营范围;
4.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名下需具备至少四台烘干机(出具购买发票);
5.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名下需具备有效的拖拉机、收割机、植保无人机;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农业机械的设备费、通行费、路桥费、停运费、摆渡费、燃料费、法定收费、相关保险费、人员劳务费、人员加班费、途中候车费、人员餐费及住宿费、育秧基地费、利润、税金、管理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等所有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一切费用。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不得降低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时一次性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方。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方联系。
采 购 方:启东市德字果蔬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联 系 人:施军燕
联系电话:13646282778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佩芬
联系电话:0513-83248588
3.报价文件构成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必查)
(2)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名下购买的至少四台烘干机发票复印件;
(3)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名下有效的机械(拖拉机、收割机、植保无人机)驾驶证复印件;(原件必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5)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6)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7)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原件包无需密封。
4.报价文件(含报价保证金)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4月13日15时30分前密封送至启东市东海镇为民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东安中学东侧)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登记的同时请递交报价保证金,逾时则不予受理。
5.报价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2000 元(现金)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密封至信封袋内,拒绝其他形式递交。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询价公告而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无效报价文件不予参加评审。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报价文件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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