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B3206120307000538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2021年1800户农村散户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标段编号 | B3206120307000538001002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2021年1800户农村散户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2标段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2021年1800户农村散户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2021年1800户农村散户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经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二爻居村及柏树墩村散户村居。
2.1.2建设规模:主要是对二爻居村及柏树墩村散户村居的生活污水(卫生间排水、厨房洗涤排水、庭院洗涤排水)进行未纳管污染源纳管改造。其中二爻居村范围包括遥望港、虹桥北排河、虹桥中排河、虹桥南排河、六八界河、爻北北排河、爻北中排河、爻北南排河、爻西中排河、二三界河周边共约900户农户;柏树墩村范围包括十东竖河、沙路引水河、头总一河、头总二河、爱儿竖河、柏树墩引水河、施家店中心河周边共约900户。
2.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按照总平图纸共分为红黄绿蓝四个区域,即四个标段。
一标段(图纸红色区域):二爻居北至遥望港,南至40组大棚路,东至余丰河,西至爱东竖河。38组、39组、41组、43组、44组、45组、46组、47组、48组、49组、50组。
二标段(图纸黄色区域):二爻居北至40组大棚路,南至10组路。40组、42组、43组、37组、36组、35组、34组、33组、32组、31组、30组、29组、27组、26组、25组、23组、22组、21组、20组、19组、11组、10组。
三标段(图纸绿色区域):柏树敦村1组、6组、13组、14组、15组、16组、17组、18组、19组、20组、21组、22组、23组、24组、25组,北至海五线,西至十东坚河东路,南至爱沙路及头总河南路,东至爱儿坚河西路。二爻居9组、10组、11组、13组、18组、24组、23组,北至10组路南至9组路,东至余丰河西至爱东竖河。
四标段(图纸蓝色区域):柏树敦村1组,2组,5组,6组,7组,8组,9组,10组,12组,13组,26组,27组,28组,29组,30组。北至爱沙路、头总河南路及头总二河,西至十总坚河,南至施家店中心河南路及镇南路,东至爱儿坚河西路。
注:投标单位可以四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及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已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余下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中标。经济标的评标办法每个标段单独抽取。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37万元、二标段306万元、三标段313万元、四标段311万元。
2.1.4工期要求(单个标段):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4月27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5月27日,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9月24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市政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2021年1800户农村散户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主要项目内容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微动力处理设备、微动力处理设备、隔油池、PVC-U 实壁管、检查井、路面恢复等。图纸区域内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相关勘察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三年运维(运维时每季度提交尾水达标情况监测报告的内容)、药剂、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①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
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3月23日17时30分至2021年4月22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标段(招标通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4月22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投诉受理的机构: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513-8602813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朝阳路 | 地 址: | 通州区龙盛大道555号三楼 |
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话: | 18862894918 | 电 话: | 138628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