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区化工码头附属设施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含制氮系统)(项目编号:JG2021-1010)于2021年4月1日开始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与补充,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项修改如下:
原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7日;
4.2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7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如参加投标登记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人,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的授权代表于投标登记时间内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0号窗口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合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授权人报名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④2016年1月1日起(合同签订时间)至少具有1项使用“液氮冷凝+催化氧化”的油气处理项目业绩;具有2套或以上液氮冷凝装置处理罐区及装卸车(船)尾气、操作温度在-110℃及以下区间,成功运行二年以上,且处理能力≥500Nm3/h,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并标明型号、规模、用途、用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相关联系人员及投用时间等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⑤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现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
4.2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如参加投标登记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人,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的授权代表于投标登记时间内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0号窗口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登记前需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合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授权人报名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④2016年1月1日起(合同签订时间)至少具有1项使用“液氮冷凝+催化氧化”的油气处理项目业绩;具有2套或以上液氮冷凝装置处理罐区及装卸车(船)尾气、操作温度在-110℃及以下区间,成功运行二年以上,且处理能力≥500Nm3/h,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并标明型号、规模、用途、用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相关联系人员及投用时间等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⑤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