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津石高速高阳西-宏润大街及津石高速高阳北-砖厂路沿线景观提升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津石高速高阳西-宏润大街及津石高速高阳北-砖厂路沿线景观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阳县津石高速高阳西-宏润大街及津石高速高阳北-砖厂路沿线景观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地点:高阳县津石高速北口,高阳县津石高速西口,高阳县高保路段(西至津石高速高阳西口,东至宏润大街),高阳县高安路段(砖厂路与高安路交叉口至津石高速北口)和砖厂路段(西至高安路,东至孝义河).
项目规模:项目对高阳县津石高速北口进行绿化提升,面积约 87613 ㎡;对高阳县津石高速西口进行绿化提升,面积约 93453 ㎡;对高阳县高保路段(西至津石高速高阳西口,东至宏润大街)进行景观绿化提升,长约 4km;对高阳县高安路段(砖厂路与高安路交叉口至津石高速北口)进行景观绿化提升,长约 0.6km;对高阳县砖厂路段进行景观绿化提升,长约 2.5km。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津石高速高阳段的两个高速口门户景观打造,高保路道路中分带的绿化提升以及高保路、高安路、砖厂路部分路段沿线绿化景观的提升;门户区的主题雕塑、重点区域的电气、给排水等工程。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021年6月5日至2021年10月2日(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全部施工图纸和完成预算编制)
投资总额:6023.3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或绿化类等内容;②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且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3.1.3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和②的要求,①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景观绿化类项目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已竣工业绩);②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在8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景观绿化类项目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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