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张家湾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张家湾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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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张家湾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2021-03-08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10008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3-15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1-03-24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3-31 14:30:00
开标时间:
2021-03-31 14:30:00
正式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张家湾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根据冀农发[2021]17号文件中“可根据此标准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等工作”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冀财农[2020]141号),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冀财农[2020]160号),,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等文件的编制工作(以实际要求为准,最终设计深度需满足施工需要),同时应协调配合招标人办理涉及有关设计文件的审查和报批报建工作,以及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结算审计阶段的设计配合和工程建设期间的包括变更设计等其它相关设计服务等内容。
2.2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具体进度需满足招标人需求。
2.3施工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4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17:00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文件;
4.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4.3投标人如未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14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供应商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整(¥5000元)
保证金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00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7.招标文件答疑
7.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7时00分。
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3月 25日17时00分。
7.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上质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8、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明
电 话:0314-75280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浩
电 话:15512956993
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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