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6月第一批货物询比采购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6月第一批货物询比采购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5-06-1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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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6月第一批货物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RC2025-ZB-XG-008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6月第一批货物询比采购询比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6月第一批货物询比采购;
2.2交货期:详见公告附件:需求明细表;
2.3交货地点:详见公告附件:需求明细表;
2.4本次采购内容: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公告附件:需求明细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1.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1.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5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1.6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3.1.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需求明细表。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1)具体流程为:获取采购文件路径: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田工:13404848714 李工:18519736657 (周一至周五 8:30-20:30,周六周日 9:00-17:30)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1.递交方式:(1)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六、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七、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7.1 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
解密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10时00分
注: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查看截标时间,并进行商务、技术等文件解密操作。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7.2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楼开标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八、解密方式及询问方式:
1.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2.远程询问: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询问。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田工:13404848714 李工:18519736657 (周一至周五 8:30-20:30,周六周日 9:00-17:3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不见面线上开标工具: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
10.1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成交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在以中标/成交单位的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的基础上,乘以折扣率88%。
注: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收费标准收取,不打折。
(2)中标/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招标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中标/成交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
10.2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0.2.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10.2.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10.2.3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10.2.4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发票: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477-4298902
异议受理邮箱:1422289059@qq.com
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器A座701室
联 系 人:王永峰、孙静怡、呼吉乐
联系电话:15661994860、18147831331
邮 箱:rcxmglyxgseeds@163.com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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