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编制《中韩丹东国际经济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2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DJZ20210302
项目名称:编制《中韩丹东国际经济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00元
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项目需要对丹东市与韩国经贸合作现状进行调研,在国家积极推进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的背景下,抢抓历史性机遇,拓展思路,谋划布局,深入研究论证中韩丹东国际经济合作示范区的规划建设。规划编制是十四五期间,展望到2035年。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文件领取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53005779@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0415-3190877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具体报名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2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时间:2021年04月02日下午13时30(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陈婷婷
联系电话:0415—2161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9楼
联系方式:0415-3190877
邮箱地址:653005779@qq.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秋满
电话:0415-3190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