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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S19锡通高速华庄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9锡通高速华庄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S19锡通高速华庄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经行审投许[2020]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经开区S19锡通高速出入口范围,干城路与南湖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2.1.2建设规模:主要对华庄互通整体环境进行提升改造,提升改造总面积约159844平方米;主要包括绿化15万平方米,土方约31万立方米,最高高度6.7米青螺地形高堆土,
2.1.3合同估算价:63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5月30日,竣工日期:2021年10月26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一级养护两年)、土方、排水、设备安装、雕塑等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价≥44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19/04/0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4/0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01/0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三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04月07日17:30至2021年04月12日17:30;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9日13:3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22楼22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钱工
联系人:
邵工
电话:
电话:
0510-82109023
传真:
传真:
0510-821090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811140101@qq.com
2021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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