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金狮湖二期拆除工程—原城关信用社
招标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A3307260820001246001001
一、招标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4日09时00分至2021年04月19日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5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4.3招标人将于2021年04月16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
4.5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4.5.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1年04月19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8706757577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120807003800011255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623281146000025991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31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4.5.2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1年04月19日17时00分前出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江县金狮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浦江县班班大道118-1号
地址:
浦江县后陈新村42号二楼
联系人:
盛童
联系人:
张炜
电话:
18257953647
电话:
15024539007
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和办事指南。
2021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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