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珠海校区2021年港澳台图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1]007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广州校区、珠海校区2021年港澳台图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包组一:综合服务采购包。
包组二:综合服务采购包。
- 标的数量:1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图书内容为中山大学所要求的自然科学、艺术学以及相关学科等各类港澳台图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 其他:
包组一:综合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60万元,选取供应商数量:1家。
包组二:综合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40万元,拟选取供应商数量:1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条件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0年或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
方式:线上购买,售后不退。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4月16日17:30前登录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ztender.com/”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获取采购文件”入口进行线上操作并完成交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采购文件,若供应商需要邮寄纸质采购文件,需另加邮购费人民币60元。(咨询电话020-87554018,陈小姐)
售价(元):¥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标的物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
柯老师020-84115085-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方式:
李先生、袁小姐 020-87554018 85165610 87554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袁小姐
电话:020-85165610 8755403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