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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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7南德线远安境分水至杨家沟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已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以“宜市交建〔2021〕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远安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AGJT0059-202101-01
2.2项目概况:项目起点桩号K1108+572,终点桩号K1131+331,全长22.759公里,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本次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对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对旧水泥混凝土路面软弱地基段进行换填补强,采用水泥路面碎石化+10cm厚ATB-30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热熔复合改性沥青纤维碎石封层+4cm厚SBS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对路线起、终点及桥头路段进行反挖顺接调坡。附属设施恢复及交叉工程顺延搭接。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5220-2020)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重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1日下午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8日09时00分,并按以下要求投标:①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光盘(一份)递交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③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加盖单位公章准时参加开标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远安县鸣凤山路2号
联系人:李琴
电话:152721757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人:黄幸
电话:0717-3813726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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