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商业广场4楼405-4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PSDL2021165947
2、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3万元
5、最高限价:113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1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无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投标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2投标单位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注册供应商;(需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供应商注册信息卡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有效供应商注册信息网络截图);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无需提供证明文件);
2.4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中不存在“限制或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核实为准);若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则对此项资格不做要求。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8日起至2021年4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3.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商业广场4楼405-407室。
3.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4.1现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至招标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3.4.2邮购文件:
如需邮购,相关邮寄费用由购买方负责(到付)。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19日下午14:00—14:30。
4.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19日下午14时30分。
4.3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商业广场4楼405-407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统一踏勘。
5.2现场演示:本项目不安排现场演示。
5.3本项目实行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同时提供附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光盘)。
5.4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5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在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开标。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6重要: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采购方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方式:0755-89372674
采购方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1号深港花源1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商业广场4楼405-407
邮编:518000
联系人:刘工
邮箱:xiangjj@calebcn.com
电话:0755-28504854/84511487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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