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3月 24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52947
项目名称: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3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30000.00元。
采购需求: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包括后勤物业管理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需项目经理1人,保安员 2人,保洁班长 1人,保洁 2人。厨师1人,面点1人,帮厨3人,合计11人。具体服务工作,供应商针对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含金山法庭)后勤保障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 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0元/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3月 24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号—1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 3月 24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号—1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兴隆街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415-2277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电话:0415-3113002
邮箱地址:165179414@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福民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 号:0117150000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15-311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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