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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旧村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旧村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4-25
详细内容:
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同意,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旧村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旧村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

(二)项目地址及范围:新联村所在的增城区位于广州市东部,毗邻港澳,地处珠三角东岸经济带“黄金走廊”。东至蒋村村,西至增城林场,北至群爱村,南至迳吓村。

(三)项目基础数据初步调查情况:

1.项目片区人口情况:新联村全村户籍人口共1868人,户口共691户。

2.土地房屋现状情况:拆旧范围内总建筑面积17.04万m²,总建筑基底面积1.79万m²,以村民住宅建筑为主。拆旧范围内建筑结构主要以混合结构建筑为主。建筑层数较低,最低1层,最高7层,平均层数2.21层,基本为低层建筑。内部道路不完善,未形成通畅的路网结构。项目周边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但村内公共配套设施配套缺乏,难以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3.城乡规划:建新范围和改造范围主要在适建区。建新范围涉及限建区1.03hm²,不涉及禁建区;改造范围涉及限建区3.54hm²,涉及禁建区6.02hm²,建新范围和改造范围不涉及“四线”。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域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为33.15hm²,占村域范围面积的7.36%,水库周边的生态用地已移交增城林场,用地面积为264hm²,占村域范围面积58.58%(其中林地为120hm²,园地为144hm²);百花林水库水域面积为94hm²,占村域范围面积的20.86%。改造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为16.54hm²,占改造范围面积的51.37%。建新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为10.93hm²,占建新范围面积的69.72%。

5.标图建库面积:拆旧范围内标图建库为15.13hm²,补纳标图建库范围为0.18hm²。

6.道路交通:对外交通便利,通过荔城大道和荔城北环路可快速到达增城各个镇街和广州市中心;内部道路不完善,未形成通畅的路网结构。

7.水源保护区:建新范围和改造范围均不涉及水源保护区。建新范围不涉及河涌水系临水控制线及管理控制线,改造范围涉及百水林水库的300米退缩范围。

二、合作项目内容

(一)合作意向企业负责协助交易发起人和属地镇(街)开展初步改造方案编制、改造政策宣传和“两违”建设控制以及经济效益测算等前期工作。

(二)合作意向企业须按照规定在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之日起3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亿元。合作意向企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应存入属地镇(街)、交易发起人和合作意向企业三方共同监管的独立账户(由合作意向企业指定银行,村集体负责设立账户),未经三方一致同意,任何人不得提取、挪用。

(三)合作期限:自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之日起12个月,如合作期限内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项目招商公告的,协议终止。终止前30日内,经属地镇(街)及交易发起人组织成员代表表决同意的,合作期限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三、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报名,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报名。境外企业参与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交易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外币),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以验资报告或最近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三)交易申请人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且最近3年在工商、税务、建设或国土等部门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工程“烂尾”或其它违法等情况,在信用中国平台(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出具相关承诺文件。

(四)交易申请人应缴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须由交易申请人或委托其持股50%以上子公司支付。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五)交易申请人应具备与改造地块相匹配的开发能力。所具房地产开发能力、经验及资产要求如下: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以工商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为准);

3.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为准)

4.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须承诺如项目现状建筑实测面积大于等于60万平方米,总资产不低于300亿元)。(以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注:交易申请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超过50%的企业符合上述1至3关于房地产开发能力、经验等要求,可视同为交易申请人符合相应条件。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如以联合体申请报名的,应在报名申请资料及投标文件中明确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股权结构等内容。组建联合体的各方中必须有一方在项目公司中持有股份超过50%。组建联合体的各方均应符合上述(一)、(二)、(三)要求,拟设立项目公司占股比例最高的一方还应符合上述(五)要求。

(七)其他条件:交易申请人须承诺项目在新联村村属的既有建设用地上承载项目开发建设需求,不向政府申请额外的建设用地规模,并承诺若改造后项目住宅用地容积率超过规划承载容量的,须通过竞拍商住用地转移容积率的方式实现异地平衡。(出具承诺书)

四、产业要求

(一)交易申请人应具备与改造地块相匹配的产业布局或产业导入能力(非房地产业),承诺按照《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穗建规字〔2021〕1号)引入指定系列榜单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1.广州市第三圈层内重点功能区内,引入企业的要求参照第一、二圈层要求执行

第一、二圈层:要践行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实现老城市新活力,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新基建、生物医药、专业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现代商贸、文化创意、金融保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吸引先进制造业的总部或研发平台落户,或者引进具有关键技术和先进工艺,能创新产品和管理模式促进本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引入企业的行业地位及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下列条件之一:

(1)引入世界500强投资的企业1家;

(2)引入全球2000强、央企或中国500强、上市公司(含新三板精选层和创新层企业,以及其他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控股公司2家;

(3)引入行业榜单及创新型榜单(见附件2《引入产业企业榜单》第四类)企业控股公司4家;

(4)上述三类榜单企业(母公司)1家整体迁入我市;

(5)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见附件2《引入产业企业榜单》第五类)20家,其中引进榜单企业地区总部或同级别分支机构不少于5家,境外专业服务机构分支机构不少于1家。打造业态关联专业服务集聚区或主题楼宇,聚集会计、税务、法律、设计、咨询、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创业投资、人力资源、信用评估等专业服务业;

(6)引入获评为A类的国家级或(广东)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负责运营,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1家,并承诺5年内获得市级或以上认定;

(7)引入国家级、省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的运营机构或者自营,导入文化旅游新业态,集聚一批动漫游戏、数字音乐影视、高清视频、电竞等数字文化创意、文化科技、文旅装备制造、智慧旅游企业,承诺5年内创建1家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8)市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广电旅游、金融、体育等产业部门认可的产业类型、企业行业地位和数量,包括促进本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类型、企业行业地位和数量。

2.广州市第三圈层重点功能区以外的区域,引入企业的行业地位及数量原则不低于下列条件之一:

(1)引入行业榜单及创新型榜单企业控股公司2家以及上下游企业10家;

(2)引入国家级或(广东)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负责运营,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1家,并承诺5年内获得市级或以上认定;

(3)引入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运营机构负责运营,打造创新中心或者技术中心1家,并承诺5年内获得省级或以上认定;

(4)引入国家级、省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的运营机构1家或者自营,

导入文化旅游新业态,集聚一批动漫游戏、数字音乐影视、高清视频、电竞等数字文化创意、文化科技、文旅装备制造、智慧旅游企业,承诺5年内创建1家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5)区政府认可的产业类型、企业行业地位和数量。

(二)承诺引入企业的达产营业收入、税收等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低于同地段国有储备用地引入产业项目准入条件的50%。如区政府对城中村改造引入企业经济效益有明确规定的可按规定执行。

(三)项目产业建设量(含商业商务服务业、新型产业、产业的公建配套)原则上不低于总建设量的15%或25%(视项目所属增城区制定的圈层确定),如项目涉及重点功能区的,还需符合重点功能片区规划管控要求。

(四)交易申请人须对上述产业要求承诺:如未能实现上述产业要求,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五、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交易申请人为1个及以上的,本次交易活动有效;通过资格审查及评分评审的合作意向企业为1个及以上的,本次交易活动有效;若无企业报名或报名企业均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本次交易活动即宣告终止,交易发起人将另行组织交易活动。

六、交易申请人须在公告规定截止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当即开标。

七、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5月25日(30日);

(二)现场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4月24日9时30分至2021年5月24日16时00分(工作日),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二楼)第2窗口;现场报名申请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报名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资料,交易申请人须按规定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地点现场递交,复印件需提交原件进行校核。

(三)缴交交易保证金时间:2021年4月24日9时30分至2021年5月25日10时00分;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25日9时00分至2021年5月25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5月25日10时00分;

(五)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二楼)第1开标室。

八、候选合作意向企业的确定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交易申请人多于等于1名,量化评分最高(量化评分不得低于60分)的交易申请人确定为候选合作意向企业。

九、本次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交易活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的公告及招标文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分评审工作后,确定候选合作意向企业名单。候选合作意向企业名单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村域范围内同步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合作意向企业和合作意向协议,经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确定为合作意向企业;未通过表决的,则不确定为合作意向企业,本次招标终止。表决结果同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域范围内公示7日。公示期间有1/10以上有选举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异议的,应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

十、公示期满,合作意向企业应在接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代理机构通知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交易代理服务费(未委托招标代理的只需缴纳专家聘请费)。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应在收取交易代理服务费后2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交易发起人在签订《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合作意向企业签订《合作意向协议》,并在村域范围内公布合作意向企业名单,逾期未签订的,本次招标活动终止。合作意向企业名单及合作意向协议等材料应于60日内抄报属地镇(街)和区城市更新部门。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符合资格条件的交易申请人应于现场投标登记截止前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二楼),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gzggzy.cn/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

?siteId=1&infoId=519669&channelId=49)。

(二)交易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项目改造情况及所列条件及全部招标文件内容,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及投标文件视同对本次改造项目的情况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无异议并全面接受,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四)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交易申请人自行踏勘。

(五)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

(六)本次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的成员代表表决会议于2021年6月1日10时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经济联合社会议室举行。

(七)潜在交易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提出。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2620825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八)本次改造项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下载获取。

十二、联系方式

(一)交易发起人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20)82610773

(二)交易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702

邮编:511300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20)82653148,18100219285

(三)异议受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2620825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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