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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远安航天动力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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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远安航天动力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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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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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远安航天动力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1]4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兴沮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AGJS0414-202202-01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主要道路两条(分别为长600m,宽7m;长800m,宽12m)、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2.3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及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专业专项设计、工程测量、岩土勘察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图部门审查合格,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勘察工作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或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相关人员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4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即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勘察人员不少于3人),且专业配置完整。其中道路(或路桥)、给排水(或公用设备)、电气专业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勘察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的岩土工程师资格;(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相关人员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如拟派本项目的组成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8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重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7日下午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非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下午15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定:本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远安县兴沮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23号附1号
联系人:陈佳
联系电话:152721807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人:焦阳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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