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二次)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AQ-202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二次)项目质疑的答复及延期通知
各投标人:
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二次)项目(项目编号:CG-AQ-2021-002)质疑已收悉,质疑的答复及延期通知如下:
(一)质疑的答复: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综合评分序号3“业绩”第2项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作为评分项,明显排斥倾在的投标人;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综合评分序号3“业绩”第3项属于以特定行业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26.3、综合评分的序号3“业绩”调整如下:
3
业绩
38
1、主办律师担任过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业绩的得5分;每多担任一家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加1分,最高加10分。本项最高得15分;(县级:含单位内设副县级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等)
2、主办律师办理过3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得5分;作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代理人办理过行政诉讼案件的,每件加2分,最高加18分。本项最高得23分。(已计入基本分5分的案件不重复计分,同一案件不同审级不重复计分。)
注: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对应提供法律顾问聘书或顾问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行政诉讼案件业绩材料只需提供参与代理判决书的和法院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缺少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不得分。
(二)延期通知: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04月07日09时00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安庆市天柱山西路201号
联系人:韩秋冬
联系方式:0556-5201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联系人:李哲
联系方式:0556-5991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秋冬
电话:0556-5201201
五、附件无
附件:更正公告.doc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履约信息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履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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