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营山县营山县交通运输局旅游公路路网建设项目(第三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四川省营山县营山县交通运输局旅游公路路网建设项目(第三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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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营山县交通运输局旅游公路路网建设项目(第三次)由营山人民政府授权营山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采购工作。营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营山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拟对营山县交通运输局旅游公路路网建设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相关文件,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的社会资本方可参加正式投标,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不允许参加后续正式投标。
一、项目编号:5113222021000128
二、项目名称:营山县交通运输局旅游公路路网建设项目(第三次)
三、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四、项目授权主体:营山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营山县交通运输局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内含两个子项目:
第一子项目:巴南广蓼叶互通至太蓬山旅游公路项目
路线起至蓼叶镇柳树垭,止于太蓬乡牛心包,全长15.883km。其中A1K全长11.212km,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8.5m,双向二车道标准设计;A2K全长4.671km,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6.5米。
第二子项目:营山县城至清水湖旅游公路建设工程
本项目路线总长12.87km。主线起于芙蓉大道附近,沿规划二环路向西,经胥家沟、陶家沟、陶家院子、徐家坝,在合兴商砼厂转向北,经朗池街道石山村、白马村,继续向北经清水乡红岩村,在顶子村止于已经建成的清水湖湿地公园大道,主线全长10.657km,建设标准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支线起于K16+256.639,向西经金竹村,在何家油坊附近接现有G244,支线长2.213km,建设标准为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
具体的项目情况以相关设计文件为准。
(二)项目总投资
以各子项目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础,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的投融资结构,调整建设期利息后得到本项目PPP总投资约为133830.65万元,实际投资决算以相关规定为准。
(三)项目运作方式
采用BOT运作模式,具体表现为:
1.营山县政府授权营山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授权营山县荣达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
2.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并签订PPP投资运营协议,初步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项目公司成立的相关条件。
3.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签订股东协议,并按90%:10%的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营山县范围内注册),再由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签订正式的PPP项目合同。
4.政府方负责:(1)土地的征用补偿、拆迁、人员安置等工作;(2)项目立项批复、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环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等前期工作;(3)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及财评工作;(4)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所有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5.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施工、运营、维护(包含日常养护、小修、中修、大修等)、移交等,向公众提供满足标准的车辆通行服务,同时负责广告牌位、便民店和停车场的运营管理,并向第三方使用者收取使用者付费;社会资本负责项目公司的组建以及本项目的资本金筹集及融资,项目施工、运营维护,并与项目公司全部连带责任。
6.营山县财政根据可行性缺口补助公式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政府方出资部分不分红,亦不计取投资回报。
7.合作期间,政府方拥有项目产权,社会资本拥有项目资产的运营权、收益权。合同期满后政府方履行完支付责任后,项目公司将无偿将该项目的资产及相关权益移交给政府,项目公司进行资产清算后注销,PPP项目终止。
(四)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14年。其中建设期自单个子项目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浮动期限不超过2年;运营期各子项目独立核算,固定为12年。
(五)回报机制
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形式,计费公式:
1.合理利润率以8%为最高限价,以社会资本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折现率以6%为最高限价,以社会资本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3.N为运营期12年;
4.n为运营期第n年,取1,2,3……12;
5.融资利率i以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加点157BP作为采购限价(BP1),实施时实际融资加点(BP3)小于中标报价加点(BP2)时据实结算并启动融资节省特殊奖补;实际融资加点(BP3)大于或等于中标报价加点(BP2)时以中标报价加点(BP2)计算。同时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担保费、手续费、评估费不计入总投资、不计入运营维护费。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i=当年付费时适用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付费结算加点(BP4)
(1)LPR1:利率浮动周期与本项目融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浮动周期一致,根据本项目融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取值日确定当期付费适用LPR取值日,以取值日适用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LPR1。
(2)付费结算加点(BP4):
①若实际融资加点(BP3)小于中标报价加点(BP2),付费结算加点(BP4)按实际融资加点(BP3)计取;同时启动融资节省的特殊奖补。
②若实际融资加点(BP3)大于或等于中标报价加点(BP2),则付费结算加点(BP4)按中标报价加点(BP2)计取,无融资节省的特殊奖补。
(3)LPR变动风险控制机制
若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利率i超过设定的政府承担的风险上限6.37%时,则计算付费时i按政府承担的风险上限6.37%计算。
6.维护费采取按实计取,由项目公司于每年年初报本年度维护费预算。年末进行审计,若支出金额在预算以内,按照审计金额全额支付;若支出金额超出预算,除政府方或不可控因素导致外,维护费仅按预算金额认定。正常年份不得超过《四川省公路小修保养成本测算办法》等相关标准及规定。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项目公司及政府方均可提出中修、大修计划,并由项目公司报送具体的中修、大修方案及预算,由政府方批准通过后方可执行。
7.可行性缺口补助原则上由政府方按每一运营年度分两次支付给项目公司。
(六)绩效考核
1.绩效考核体系
本项目的绩效考核体系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部分,不达标的参照考核办法适当扣减。暂按建设绩效考核占比70%,运营绩效考核占比30%设计。
运营考核在每年度末对本年度进行定期考核,实施机构也可在每年度采用随机抽查对项目进行考核,随机抽查的考核结果占运营考核结果的20%。运营期最终考核分数为随机抽查得分与定期考核得分的加权平均。
2.绩效与付费挂钩方式
当年实际可行性缺口补助=当年基准可行性缺口补助*70%*M+当年基准可行性缺口补助*30%*N
M、N分别为建设、运营绩效考核系数。
3.特殊奖补
为鼓励社会资本进一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实际融资加点(BP3)低于中标报价加点(BP2)时,政府方将利息差额(仅为利息部分,不含担保费、手续费、评估费等融资过程产生的费用)的80%作为绩效奖补支付给项目公司(如产生此额外绩效奖励,付费时仍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绩效奖补按项目公司偿还银行融资的时间及计息方式同步计算并支付。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以上证件在有效期内。
(三)融资能力
申请人需提供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融资(或贷款)意向文件。
(四)企业信誉
1、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自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7日8: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或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ncggzy.com.cn)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通过点击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ncggzy.com.cn)页面的“用户注册登陆”,凭注册账号和密码或者证书Key以“供应商”身份登陆后获取文件。文件获取须在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用户请进入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按“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用户注册指南”中的要求办理注册、信息变更等事宜”,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后台获取采购文件的才具备投标资格,且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地点。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恕不接收。
9.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营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营山县翠屏路42号
联系人:邓静
联系方式:13795995050
采购代理机构:营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营山县新北路134号(移动公司旁老国税局五楼)
联系人:周文勇
联系方式:0817-5050933
邮编:63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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