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仓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网上业务系统中下载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GGZY-2021C001
2、项目名称:太仓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一至标段五的项目,以计划投资金额按附件三咨询服务付费标准估算协审费用规模大约在人民币190万元(最终协审费用按实结算)。
标段一:委托协审服务项目:本标段项目,以计划投资金额按附件三咨询服务付费标准估算协审费用规模大约在人民币45万元(最终协审费用按实结算)
标段二:委托协审服务项目:本标段项目,以计划投资金额按附件三咨询服务付费标准估算协审费用规模大约在人民币41万元(最终协审费用按实结算)
标段三:委托协审服务项目:本标段项目,以计划投资金额按附件三咨询服务付费标准估算协审费用规模大约在人民币38万元(最终协审费用按实结算)
标段四:委托协审服务项目:本标段项目,以计划投资金额按附件三咨询服务付费标准估算协审费用规模大约在人民币35万元(最终协审费用按实结算)
标段五:委托协审服务项目:本标段项目,以计划投资金额按附件三咨询服务付费标准估算协审费用规模大约在人民币31万元(最终协审费用按实结算)
5、采购需求:
(1)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工作的整体安排,该项目实施时间紧迫,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经采购人确认,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主要内容:
1)、本次协审服务采购共计5个标段,响应供应商在所投标段拟投入参与考勤人员在合同履约期内应保持稳定,在合同履约期内,该标段所有拟投入参与考勤人员均应接受考勤考核。在本标段投资评审平台已发出协审项目均已完成(以在投资评审平台上传正式协审报告并经评审中心确认通过为准)且本标段剩余协审项目尚未在投资评审平台发出的情况下,协审单位可以依据在审协审项目均已完成申请暂停拟投入参与考勤人员考勤,待投资评审平台发出新的协审项目任务委托书之日再继续考勤(以得到同意为准)。整个标段所有项目完成协审,具体协审费用按照本采购文件内确定的造价咨询服务付费标准(详见附表)结合《协审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成绩按实计取;如遇建设单位取消实施成交标段内某项目,则该项目协审工作也同样取消,协审费不计取。
1)、响应供应商可投报任意标段,但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响应供应商的成交标段。
2)、响应供应商按评审方法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成交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响应人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高的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标段所有协审项目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造价咨询能力(提供原有造价资质或同等业务能力证明;如无以上资料,应单独提供造价咨询能力承诺)
2、造价咨询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3、如以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本项目成交服务标段供应商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协审服务合同。
4、如参与过某项目概算编制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概算评审内容标段的响应,如参与过某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内容标段的响应。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有效报名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7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内,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入口)”→“太仓市板块”→“会员端登录”,进入太仓市分中心登录页面,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只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3、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在“采购业务”→“上传响应文件”栏目上传。
2、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介质)单独递交备用。
注:考虑网络上传速度因素,请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地点: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太仓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楼开标间(请留意当日三楼电子大屏幕信息或咨询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请供应商按照电子响应流程,预先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手续。
2、供应商磋商时需要随身携带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鼠标移至【苏州市】-【苏州】-【太仓市分中心】,进入太仓分中心交易页面,通过“下载中心”栏目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文件及“通知公告”栏目下“关于参加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注册事项变更的通知”查阅。
4、有关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鼠标移至【苏州市】-【苏州】-【太仓市分中心】,进入太仓分中心交易页面,通过“下载中心”栏目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查阅。
5、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鼠标移至【苏州市】-【苏州】-【太仓市分中心】,进入太仓分中心交易页面,通过“下载中心”栏目下“关于太仓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CA数字认证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事项的通知”文件查阅。
6、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须知事项:
(1)各供应商代表仅限1人,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绿色苏城码、《公共资源交易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采购文件附件,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绿色苏城码、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延误磋商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距离,间隔落座,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3)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八、本次磋商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响应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仓市财政局
地 址:太仓市城厢镇县府东街99号
联系方式:马志刚 李云峰,0512-53890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地 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四楼3409室
联系电话:0512-5389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信扬、胡晓炜
电 话:0512-53890552
4、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400-998-0000;交易中心电话:53890551;53890552;53890581,也可咨询软件工程师,钱工,QQ: 1725269824
十、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2021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