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深汕特別合作区2021年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技术服务。
三、采购服务时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开始和结束时间最终按合同约定为准)。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服务内容
1.国有已批用地数据动态更新。(1)基于现有的国有出让用地台账,将最新出让用地信息更新至台账,台账包括明细表和分布图。出让用地明细表包括宗地号、合同号、用地单位、土地用途、出让方式、土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合同签订日期、使用年限、开竣工日期、约定转让情况、地价减免类型、建设现状等属性信息和用地补充协议相关信息;分布图包括用地范围和宗地号;(2)基于现有的行政划拨台账,将最新划拨用地(主要为道路)信息更新至台账,台账包括明细表和分布图。行政用地明细表包括宗地号/方案号、批准部门、用地单位、批准用途、土地面积、现状使用等属性信息;分布图包括用地范围和宗地号/方案号。
2.土地监测监管系统数据更新。(1)进行新增出让土地信息的录入,把辖区新增的国有出让合同用地和行政划拨用地等文本资料,逐一将合同信息和行政划拨用地信息录入土地监测监管系统;(2)开发利用信息填报:根据补充协议、土地出让价款收缴、交地、开工、竣工、土地闲置认定及处置等资料,更新土地监测监管系统中已填报的信息;(3)日常监管和动态巡查信息录入:对土地开工、竣工和闲置等信息进行日常跟踪监测,并在相应节点进行外业实地调查,填报跟踪信息卡并上传至土地监测监管系统,同时要全面清理和核实土地监测监管系统中的疑似闲置土地,开展涉嫌闲置土地调查处置信息录入土地监测监管系统工作。
3.内业与外业结合,实现日常批后监管。开展内业梳理及外业实地调查工作,对国有已批用地进行常态化监管。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的方式,依托现场取证以及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历年国有已批用地开发建设情况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将不按时开工、竣工、涉嫌闲置用地清单告知相关科室。
4.已批未建处置。(1)针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已批未建清单,进行规划、现状、产权等情况梳理,按要求逐块建立已批未建用地处置方案档案;(2)主动服务已批未建用地单位,定期约谈,了解企业困难,收集企业诉求,形成企业诉求清单,反馈给相关科室,对促进用地单位依法依规依约建设提出政策建议;(3)对动态跟踪国有已批未建用地开发建设情况,每月定期利用无人机航拍记录用地现状情况。(4)结合已批未建用地类型、企业发展诉求,分门别类对已批未建用地提出处置建议。
(二)项目成果:
1.深汕特別合作区2021年度监测分析报告;
2.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度国有出让合同用地台账;
3.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度行政划拨用地台账;
4.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度建设用地开竣工情况统计表;
5.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度闲置土地情况。包括闲置土地清单、闲置土地处置情况汇总表、闲置土地调查档案。
(三)项目类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供应商报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Liuyann@pnr.sz.gov.cn。报价单内容按附件模板统一填写。
七、公告期限
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止(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2楼
邮编:5182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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