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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南化水厂项目郧阳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南化水厂项目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报告编制(HBYY-202102SZ-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102SZ-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南化水厂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为自筹: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初步设计(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
建设规模:新建1座净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2万吨/天,预留远期扩容至3.0万m/d,厂区主要构筑物包括格清水池、供水泵房、加药间及综合楼等,铺设供水管道269.62km,新建1格高位水池,新建1座加压泵站,新建35座无负压泵站,新建2座蓄水池。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郧阳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南化水厂项目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报告编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4-01。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水利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23日 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
代理机构:
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城关镇友谊胡同2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九州龙城8号楼1单元3106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明鑫
联系人:
赵涛
电话:
0719-7222372
电话:
1347797433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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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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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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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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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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