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丹景台游客中心超市、餐车合作经营伙伴招商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四川省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丹景台游客中心超市、餐车合作经营伙伴招商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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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作为招商人,拟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聘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丹景台游客中心超市、餐车合作经营伙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公开招商。
一、招商内容
(一)招商人: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简介: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丹景台位于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南段启动区内,三岔湖北侧,高新区(空港新城)和简阳市交界区域,核心区总面积约955亩。本次招商范围为丹景台游客中心、餐车合作经营。
(三)项目内容:本次招商内容共分为3个子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1:丹景台游客中心超市(尺寸长为7.8m,宽3.8m,高3.2m)经营业态为超市零售、简餐等。(现场图片参照附件)
项目2:丹景台餐车(外部尺寸为5m×1.94m×2.42m)经营业态为经营业态为快餐、饮料、零售商品等。(现场图片参照附件)
项目3:小广场餐车(外部尺寸为6.4m×2.18m×2.974m),经营业态为经营业态为快餐、饮料、零售商品等。(现场图片参照附件)
(四)合作期限:1+1年。合同每年一签,第一年合作期满,招商人对商家考核合格后签订第二年合同。
(五)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高分成比例法(经评审合格的竞商人,分成比例最高者中标。具体详见本招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二、竞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参与项目的竞商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食品经营、食品零售许可相关内容。
(三)参与竞商企业至少有1个同业态经营案例。
(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中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未发生过售卖的商品、食品质量问题等严重负面影响事件;
(五)本次招商每个竞商户最多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参与竞商;
(六)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三、竞商条件
(一)项目1:丹景台游客中心超市
1.竞商户需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物,不改变标的物的现在建筑主体结构。装修风格需要和丹景台主体设计风格一致,满足“先导性、示范性、引领性”的设计概念,装修前须向招商人出具书面装修设计图并通过招商人审核。
2. 竞商户业态呈现需与招商人目标规划一致,经营业态为超市商品零售、简餐等,除此之外的经营,需获得招商人书面认可再开展。除超市商品零售、简餐经营业态之外的书面认可范围其他资产、收益等均属招商人。在不与对方经营场地和商品的重叠范围内,招商人拥有经营和使用权。
3.竞商户必须使用点单与收银一体的收银系统,并对招商人开放系统数据查询、提取权限,接受公司日常监管。
4.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
5.竞商户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
6.竞商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7.合作协议签署之前,竞商户需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一次性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合作期内若因竞商户违约或发生拖欠货款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招商人损失时,履约保证金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全额抵销招商人损失,如全额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销招商人全部损失的,竞商户应另行补足;在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抵销招商人损失后,竞商户应在收到招商人通知后 20个自然日内向招商人补齐被抵销的履约保证金,逾期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不再续签经公司确认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项目2:丹景台餐车(外部尺寸为5m×1.94m×2.42m)位置丹景台
1.竞商户业态呈现需与招商人目标规划一致,经营业态为快餐、饮料、零售商品等,除此之外的经营,需获得招商人书面认可再开展。除快餐、饮料、零售商品等经营业态之外的书面认可范围其他资产、收益等均属招商人。在不与对方经营场地和商品的重叠范围内,招商人拥有经营和使用权。
2.竞商户必须使用点菜与收银一体的收银系统,并对招商人开放系统数据查询、提取权限,接受公司日常监管。
3.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
4.竞商户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
5.保护餐车设备设施,避免造成损坏。
6.竞商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
7.合作协议签署之前,竞商户需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一次性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合作期内若因竞商户违约或发生拖欠货款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招商人损失时,履约保证金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全额抵销招商人损失,如全额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销招商人全部损失的,竞商户应另行补足;在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抵销招商人损失后,竞商户应在收到招商人通知后 20个自然日内向招商人补齐被抵销的履约保证金,逾期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不再续签经公司确认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项目3:小广场餐车(6.4m×2.18m×2.974m)位置丹景台小广场内
1.竞商户业态呈现需与招商人目标规划一致,经营业态为快餐、饮料、零售商品等,除此之外的经营,需获得招商人书面认可再开展。除快餐、饮料、零售商品等经营业态之外的书面认可范围其他资产、收益等均属招商人。在不与对方经营场地和商品的重叠范围内,招商人拥有经营和使用权。
2.竞商户必须使用点菜与收银一体的收银系统,并对招商人开放系统数据查询、提取权限,接受公司日常监管。
3.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
4.竞商户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
5.保护餐车设备设施,避免造成损坏。
6.竞商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
7.合作协议签署之前,竞商户需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一次性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合作期内若因竞商户违约或发生拖欠货款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招商人损失时,履约保证金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全额抵销招商人损失,如全额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销招商人全部损失的,竞商户应另行补足;在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抵销招商人损失后,竞商户应在收到招商人通知后 20个自然日内向招商人补齐被抵销的履约保证金,逾期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不再续签经公司确认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招商者,请于2021 年3月 10 日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9:00 时至 17:00 时在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1号平安财富中心27楼)报名并领取招商文件;
(二)报名材料:
(1)经办人介绍信(留存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商文件免费,招商人不提供邮寄服务。
六、竞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竞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3月18 日 09:00—09:30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 3 月18日 09:30 。逾期送达的竞商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商不接受邮寄的竞商申请文件;
(二)竞商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楼)。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1号平安财富中心27F
联系人:刘女士 彭先生
电 话:13408593575 1890800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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