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元氏县营里村东,焚烧生活垃圾能力为250t/d×2+500t/d×1。全厂共产生飞灰量约30t/d。飞灰通过螺旋输送机从灰仓输送到与灰仓相临的飞灰稳定化装置。本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理系统采用螯合剂作为稳定化材料的稳定化工艺。为保证飞灰稳定化设施能力足够,飞灰稳定化设施规模按本项目最大生产规模,每天一班工作8~10h设计,灰库设有空气炮,防止飞灰堵塞。
2.2采购范围
增加一套飞灰稳定化系统的设计、控制室改造、机械钢结构平台设计改造、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等。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
交付期:接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改造、调试、验收及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2 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项飞灰稳定化系统供货或改造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谈判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核查。
3.1.4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采购人谈判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 其他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1年04月06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611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5日14时0分,地点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评标二室(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元氏县营里村东
联系人:高工
电话:0311-82955350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王海英、赵露伟
电话:0311-83086977、18632175359
电子邮件:hbsctzb@126.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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