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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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本公告为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业务停办及停机时间安排
(一) 2021年4月25日17时30分起,全市税务部门暂停所有医保相关的申报和征收工作。
(二) 2021年4月30日17时起,全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含网报、APP、公众号、小程序、自助服务一体机)中医疗保险相关查询、申报功能停止服务。人社领域业务不受影响。
(三)2021年4月30日18时起,全市医保系统停机,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二、新系统上线时间安排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国家和省医保局验收后上线运行,预计2021年5月21日8时起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如果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后,将在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石家庄医保公众号上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三、停机影响范围及处理措施
系统停机期间,全市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主要影响全市职工和居民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信息查询和医保结算服务。
系统停机期间,市医保局将联合市税务局对所有未缴费的医疗保险核定单进行作废处理,待新系统上线开机后,由医保部门重新批量推送未交费核定单,通过医税平台推送至税务业务系统,缴费人核实确认后继续缴费。
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市域内就医,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相关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参保人员市域外就医,如需要在停机期间办理出院结算的,参保人可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系统恢复后进行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系统停机期间,办理入院手续的,可在系统恢复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入院登记手续。
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医保咨询电话:0311-83865006,0311-83865090
税务咨询电话:0311-12366
人社咨询电话:0311-12333
附件:停机公告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税务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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