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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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16:05:21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质疑供应商:桂林城智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桂区临桂镇世纪大道北侧宝盈大厦4层17号
授权代表:李林宁
联系电话:19897796258
邮编:541199
我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16时00分收到贵公司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的智能交通服务采购(大队指挥中心)(项目编号:GLZC2021-J3-13006-GXZC)项目的质疑函已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方与采购人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标注“★”及需要检测报告证明的参数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且要求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存在明显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关规定。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事项1答复:
本处由于笔误,现将货物采购需求中去除“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厂家公章,原件备查”,同时本次也参考了《桂林市本级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相关内容,对货物采购需求的参数予以更正:
1、货物采购中第9项第1条参数要求、第11项第2条第5条参数、第12项第2条第5条参数、第13项第3条第7条参数,要求提供“接口截图”“功能截图”“演示截图”,统一更改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彩页、官网和功能截图等)”,其他内容要求不变。
2、货物采购中第5、第21、第29、第53项,所有包含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字样的参数项,将“公安部”更改为“国家认可的拥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其他内容不变。
质疑事项2:
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事实依据:序号1“多媒体显示单元”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24.★供应商应具备自主生产液晶面板的能力,确保提供的终端产品为原厂原装,即确保液晶屏与整机出自同一品牌厂商,以保证工艺品质和售后维护的专业性和时效性,要求中标供应商具备“供应商应具备自主生产液晶面板的能力”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将供应商限定为生产厂商。
法律依据:根据《桂林市本级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二、采购需求禁用内容:
34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禁止设置。
质疑事项2答复:
本处由于笔误,将产品生产厂商误写为供应商。现将货物采购需求第一项多媒体显示单元中第24条参数由“★供应商应具备自主生产液晶面板的能力,确保提供的终端产品为原厂原装,即确保液晶屏与整机出自同一品牌厂商,以保证工艺品质和售后维护的专业性和时效性。”改为“★产品生产厂商应具备自主生产液晶面板的能力,确保提供的终端产品为原厂原装,即确保液晶屏与整机出自同一品牌厂商,以保证工艺品质和售后维护的专业性和时效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3:
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事实依据:序号54“海康硬盘”硬盘指定用海康品牌产品。
法律依据:
根据《桂林市本级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二、采购需求禁用内容: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禁止设置。
质疑事项3答复:
本处由于笔误,误将第54项货物名称需求写为“海康硬盘”。现将第54项货物名称由“海康硬盘”更正为“监控级硬盘”。
如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中策恒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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