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更正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更正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6-2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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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CZ-25110477-251695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3、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更正信息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2、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中:①类似业绩评分内容“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房屋建筑改造工程类似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若提供证明的材料不足以描述项目特征,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现更正为:“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完成过房屋建筑改造工程类似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若提供证明的材料不足以描述项目特征,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②项目经理评分内容第二条“(2)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房屋建筑改造工程类似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3分。(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并加盖公章。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若提供证明的材料不足以描述项目特征,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现更正为:“(2)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房屋建筑改造工程类似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3分。(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并加盖公章。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若提供证明的材料不足以描述项目特征,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2)磋商文件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3、更正日期:2025-06-19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徐桥路1号联系方式:0716-89151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联系方式:135540602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锐电 话:1355406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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