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智慧消防设备及软件系统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7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GZ2021-WJ-G-005
(二)项目名称:智慧消防设备及软件系统项目二期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
(五)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 |
1 |
微型消防柜 |
套 |
10 |
长*宽*高2300mm*2200mm*445mm |
2 |
智慧消防安全管理系统软件 |
套 |
2 |
|
3 |
2座社区消防车 |
辆 |
2 |
3200mm*1400mm*2200mm |
4 |
消防巡逻服务 |
人 |
5 |
|
5 |
无线感烟报警器 |
个 |
1500 |
|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有微型消防站在成交后十五天内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包括基础设施、所有设备以及系统软件等),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如下:
1、供应商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2、登录报名。“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通过CA证书登录(CA证书将作为系统登录及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的唯一工具)。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同时可下载招标文件。各供应商并保存报名成功确认单。只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4、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投标时应至开标(或磋商等)现场。代理机构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代理机构现场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查询记录表。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只能从“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6、补充通知(如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7、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8、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
9、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9.1、CA激活及软件操作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系统操作咨询:朱工qq578897795电话0512-63985015/18896522920
9.2、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512-63982395
9.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9:30(北京时间)
3、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5、开标时间:2021年4月27日9: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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