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HBZC2021016
项目名称:安平县环境监控中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釆购需求:环境监控中心需提升监测能力建设,本项目计划扩展19个项目参数,购买相应的实验仪器8套及配套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协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冀财采【2019】7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等,详见采购文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3)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以上信息均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b.jiuanjiaotu.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电子文件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
采购人地址:安平县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乔海红0318-752769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东街东岗路交口东行300米路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袁女士0318-31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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